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某省代表团向大会提出法律案,下列哪项程序是符合《立法法》规定的?

admin2013-06-09  32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某省代表团向大会提出法律案,下列哪项程序是符合《立法法》规定的?

选项 A、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B、应先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C、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答案8

解析 《守法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所以A项错误。《立法法》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所以BC项错误。《立法法》第20条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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