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主营开采石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有关年度盈亏情况如下表: 该企业10年共计应缴纳企业所

admin2021-12-06  44

问题 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主营开采石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有关年度盈亏情况如下表:
                                                                 
该企业10年共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选项 A、67.50万元
B、75.50万元
C、78.00万元
D、56.50万元

答案4

解析 开采石油的外商投资企业不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为15%,而题目中的企业不是生产性企业,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税率为30%。该企业第1年的亏损由第2~6年的所得弥补,第2~6年的所得合计为80万元,不足弥补第]年的亏损,不足部分不能再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第2年的亏损由该企业第3~7年的所得弥补,但其中第3年、第6年的所得已经用于弥补第1年的亏损,所以只能用第?年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部分不能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第4年的亏损应该所用第5~9年的所得弥补,但第5~9年的所得已经用于弥补第l、2年的亏损,所以第4年的亏损不能得到弥补;第5年、第8、9年的亏损可以用第10年的所得弥补。该企业10年共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0-40-50-150)×3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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