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31题)

admin2018-03-26  31

问题 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31题)

选项 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
D、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侵权。
    A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本题中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产生粉尘将导致周围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所以A项正确。
    B项: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重新评价而非环境影响的后评价,所以B项错误。
    C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不要求完全相同,而是要求不重复,所以C项错误。
    D项:《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居民主张停止侵害,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只有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才受3年诉讼时效限制,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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