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其200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08年4月20日批准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4月22日。甲公司于2007年至

admin2009-02-19  33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其200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08年4月20日批准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4月22日。甲公司于2007年至2008年4月20日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 甲公司于11月3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工商银行已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清偿到期借款本息5000万元,另支付逾期借款罚息2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对于此项诉讼,甲公司预计除需偿还到期借款本息外,有60%的可能性还需支付逾期借款罚息100至200万元和诉讼费用15万元。
   (2) 因农业银行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贷款,给甲公司造成损失500万元。甲公司要求农业银行赔偿损失500万元,但农业银行未予同意,甲公司遂于本年11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业银行赔偿损失5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将获胜诉,可获得400万元赔偿金的可能性为40%,可获得500万元赔偿金的可能性为35%。
   (3) 甲公司某一董事之子为丁企业的总会计师。甲公司与丁企业于2007年有关交易资料如下(不考虑2007年其他销售业务,并假设售出产品的保修期均未满):
   ① 甲公司销售A产品给丁企业,售价为10000万元,产品成本为8000万元。按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对售出的A产品保修2年。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销售A产品所发生的保修费用为该产品销售额的1%。甲公司2008年实际发生的A产品保修人工费用为30万元,耗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万元。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提的A产品保修费用的余额为60万元。
   ② 甲公司销售500件B产品给丁企业,单位售价为50万元,单位产品成本为35万元。按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对售出的B产品保修1年。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销售B产品所发生的保修费用为其销售额的1.8%。甲公司2007年实际发生的B产品保修人工费用为 100万元,耗用原材料为150万元。至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提的B产品保修费用的余额为150万元。
   ③ 甲公司销售一批本年度新研制的C产品给丁企业,售价为800万元,产品成本为600万元。甲公司对售出的C产品提供1年的保修期,1年内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负责免费修理(含更换零部件)。甲公司预计发生的保修费用为销售C产品售价的2%至 3%之间,2007年未发生修理费用。
   (4) 甲公司于11月3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ABC公司状告甲公司侵犯其专利权。ABC公司认为,甲公司未经其同意,在试销的新产品中采用了ABC公司的专利技术,要求甲公司停止该项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一次性支付专利使用费80万元。甲公司认为其研制、生产和销售该项新产品并未侵犯ABC公司的专利权,遂于11月15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反诉ABC公司侵犯甲公司的知识产权,要求ABC公司赔偿其损失费200万元。至 12月31日,诉讼尚在进行中,甲公司无法估计可能得到的赔偿金和可能支付的赔偿金,甲公司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律师的意见,认为可能会发生赔偿支出,极小可能获得赔偿金。
   (5)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15%的股份,并为乙公司常年提供最新研制的产品生产技术,乙公司生产产品的80%销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某项银行借款计10000万元于2007年5月到期,该借款系由乙公司于2001年5月从银行借入,甲公司为乙公司此项银行借款的本息提供60%的担保。乙公司借入的款项至到期日应偿付的本息为 11500万元。由于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银行于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及为其提供担保的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罚息14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50%。2008年3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乙公司和甲公司败诉,甲公司需为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乙公司和甲公司对该判决不服,于3月15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估计需替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60%的可能性为51%,并且预计替乙公司偿还的借款本息能收回的可能性为80%。
   要求:分析甲公司发生的上述或有事项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公司因有60%(大于50%)的可能性还需支付逾期借款罚息100万元—— 200万元和诉讼费用15万元,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应进行确认。最佳估计数按中间值确定,并加上诉讼费用,即确认165万元的预计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借:管理费用 15 营业外支出 150 贷:预计负债 165 事项(2) 甲可获得400万元赔偿金的可能性为40%,可获得500万元赔偿金的可能性为 35%,均未达到很可能的标准。因此,事项不应披露,更不应确认。 事项(3) 甲公司销售A、B、C三种产品的预提保修费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也应确认。A产品应该计提的预计负债为100(10000×1%)万元,B产品应该计提的预计负债为450(500×50×1.8%)万元,C产品应该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20[800×(2%+3%)÷2]万元。甲公司销售A、B、C三种产品合计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570万元,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借:销售费用 570 贷:预计负债 570 事项(4) 甲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根据或有事项的披露规定,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事项(5) 甲公司为乙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在乙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甲公司存在或有负债,至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50%、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才能确认为预计负债,很可能意味着可能性要大于50%,所以此时不应确认预计负债。但特殊的是,在2008年3月5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甲公司需要为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需要进行调整。甲公司和乙公司提出上诉后,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尚未作出终审判决,而且甲公司估计需要替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60%的可能性为51%(大于50%),并且预计替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能收回的可能性为80%。所以此事项仍属于或有事项,该或有事项的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预计负债等于6900万元(11500×60%),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另外,根据规定,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由于预计替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能收回的可能性为80%,未达到基本确定,所以不予确认。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6900 贷:预计负债 69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9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6900 借:盈余公积 69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9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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