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

admin2014-11-07  45

问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

选项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4

解析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或权利的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而一般处于效力未定,但经权利人承认,即可产生处分的效力。本案中乙将从甲处借来的财产出卖给丙,乙和丙买卖电脑合同效力未定,如经甲追认,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或乙订立合同后取得该电脑的处分权,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MYj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