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世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

admin2021-10-25  44

问题 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世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请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008分析69)
依照《唐户律》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选项

答案第一,兄弟均分,都有继承权;第二,妻家财产不分配;第三,允许代位继承;第四,未娶妻的适当多分;第五,女儿也有继承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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