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admin
2009-03-26
29
问题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选项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C、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D、对军人提起的诉讼
答案
A,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J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择之债因下列原因变为简单之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购回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适用的资产范围是()。
下列各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属于();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
该轿车的财产所有权归()。姚某将该轿车抵押给债权人()。
随机试题
A.维生索CB.维生素DC.内因子D.钠离子有助于维生素B12吸收的是
婴儿饮食中缺乏维生素D,骨骺板变宽,这是由于
关于细胞增殖周期,处于静止状态的细胞是
重型病毒性肝炎患者,出血倾向最主要的原因是( )
已知某公司股票的B系数为0.5,短期国债收益率为6%,市场组合收益率为10%,则该公司股票的必要收益率为()。(2009年)
关于劳务派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WeknowthatmanyanimalsdonotstayinoIleplace.Birds,fishandotheranimalsmovefromoneplacetoanotherata.certaintime
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是()
保持事务的原子性是数据库管理系统中哪一个部件的责任?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