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dmin2010-11-04  20

问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选项 A、0.05
B、0.1
C、0.3
D、0.49

答案B

解析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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