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中,在200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有( )。

admin2009-02-15  33

问题 下列人员中,在200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有(    )。

选项 A、李某为国家公务员
B、孙某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在2002年执行期满
C、杨厂长经营的工厂,2003年12月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D、韩某因贪污受贿1985年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法》关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规定。(1)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者。(2)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厂长,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3)国家公务员。另外,本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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