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刑法中已经规定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处罚,但现在还是有很多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你分析此原因,并提一下建议。

admin2013-05-10  37

问题 现在刑法中已经规定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处罚,但现在还是有很多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你分析此原因,并提一下建议。

选项

答案现在刑法中已经规定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处罚,但现在还是有很多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对于这些现象,我感到很痛心。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少数食品生产商、销售商利欲熏心,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食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道德败坏。马克思曾经说过,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百分之二十,就会活泼起来;有百分之五十,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百分之百,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食品安全问题正是对这句话的最好注解。在利润的驱使下,少数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才会铤而走险..置消费者的利益与健康于不顾。 第二,相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食品安全部、工商部、卫生部等对食品的检验经常是以抽检的方式进行,致使某些生产、销售商存在侥幸心理。而且有些执法者经常是走过场,收点费,出现权力寻租的情况。 第三,消费者维权途径缺乏。由于大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未能涉及刑法,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不安全食品常常是申诉无门,最多只能是凭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双倍退款,但更多的时候是不了了之。 第四,消费者辨别能力不够。消费者缺乏对食品安全与否的辨别能力,相应的自保能力比较差。 综合以上原因,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对策来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生产、销售商应本着自己食用的心态去制造食品。同时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 第二,加强监督监管力度。没有监督的利益必然导致腐败滋生,没有监管的经济必然是混乱的。食品安全部、工商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变抽检为排检、定期检、下厂子检查,不能让生产销售商存有侥幸的心态。同时要拒绝权力寻租的事件发生。 第三,相关部门可以设立消费者维权热线或是微博随拍,让消费者共同参与到监督中来。在接到热线或是微博反应不安全食品时,应立即派人进行查处,严格查处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定期公布安全或不安全的食品名单,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第四,提高消费者辨别食品安全与否的能力,让不安全食品无处可销。 总而言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要坚决零风险原则。我们作为国家的公务人员,人民警察,一定要关注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坚决与那些不法商贩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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