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多项选择第55题)关于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时适用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1-10-29  21

问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55题)关于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时适用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原来是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再审,所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
B、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时,既可指令原第一审法院再审,也可指令第二审法院再审
C、如果原来是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出的裁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D、无论原来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时一律适用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答案A,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适用程序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177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EZ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