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某乙二人共同出资5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不大,二人决定由某甲担任执行董事,而不再另设董事会,由某乙担当财务负责人。那么,他们的如下做法哪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dmin2021-12-16  41

问题 某甲与某乙二人共同出资5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不大,二人决定由某甲担任执行董事,而不再另设董事会,由某乙担当财务负责人。那么,他们的如下做法哪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选项 A、由某甲兼任公司经理
B、由某甲兼任公司监事
C、由某乙兼任公司监事
D、只能由甲、乙之外的人担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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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根据《公司法》第51条、第52条的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但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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