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3个月期满后主持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应清算组或者无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的债权人的要求召开。

admin2013-01-10  19

问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3个月期满后主持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应清算组或者无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的债权人的要求召开。

选项 A、40545
B、40546
C、40547
D、40548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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