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

admin2012-07-28  44

问题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在航行途中由于船员航行操作过失,船舶触礁,救助无效,货船及货物全部沉人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因此,买方拒绝支付货款,理由是其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中国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买方能否因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3)如投保PICC货物一切险条款,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为什么?
    (4)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1)采用CIF贸易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点为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故本题中这批货物的风险自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2)买方不能因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理由如下:采用CIF贸易术语成交时,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3)如投保PICC货物一切险条款,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因为本题中货物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及造成的损失为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4)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理由如下: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项损失免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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