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5-09-11  30

问题 关于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处于明显醉酒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B、在盗窃案中,甲说常看见被告人乙小偷小摸,因此认定这次邻居家的失窃,一定是乙所为,甲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C、询问聋人丙,但其一直独立生活,与人交流无困难,因此无需法院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予以翻译,丙的证言可以作为证人证言采纳
D、丁中毒后神志清醒,称案发当时看见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其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可以作为证言使用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5条的规定:“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第76条规定:“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A项中,只说明处于明显醉酒状态,但是没有说明是否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因此是错误选项:B项中甲常看见被告人乙小偷小摸,对乙的品行的评论性、推测性的语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C项中,丙是法律规定的聋人,应当为其提供通晓其手势的人为其翻译,法院没有提供的做法错误;D项中丁中毒以后神志清醒没有影响其正确表达和辨别事物的能力,因此其所做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采纳,选项D是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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