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dmin2022-12-28  24

问题 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限应截止于乙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答案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因为所获得的收益合作者的继承人当然有权享有,并不因为其死亡而丧失。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选项D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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