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三人合资兴办了滕飞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甲占其中的60%,乙占20%,丙占11%,丁占9%。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丁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 2009年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失败,不能清

admin2010-03-15  30

问题 甲、乙、丙、丁三人合资兴办了滕飞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甲占其中的60%,乙占20%,丙占11%,丁占9%。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丁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
2009年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失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滕飞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09年2月11日受理破产申请。
如人民法院受理滕飞公司破产申请时,其与C公司的二审诉讼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该判决要求腾飞公司支付C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共60万元,同时法院对腾飞公司的办公楼予以查封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执行程序可以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程序继续进行
B、应当解除查封
C、诉讼程序应当终止
D、经管理人申请后,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诉讼程序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继续进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的执行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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