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分别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因为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05-31  47

问题 甲乙两人分别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因为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对房屋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
B、甲对丙负赔偿责任
C、甲乙对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乙两人对房屋属于按份共有,所以分别对丙按照自己出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尚未约定共有方式,所以按照按份共有对待。A错误。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C正确。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因此,当对外承担债务的共有人所承担的债务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本题中甲乙对丙是一种对外的责任,所以D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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