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妻子结婚后有一子,现年10岁,因李某经常对其妻实施家庭暴力,其妻忍无可忍,提起离婚诉讼。下列诉讼请求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2015-05-02  38

问题 李某与妻子结婚后有一子,现年10岁,因李某经常对其妻实施家庭暴力,其妻忍无可忍,提起离婚诉讼。下列诉讼请求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分割共同财产
B、李某承担其子抚养费
C、损害赔偿
D、断绝李某与其子的父子关系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故D表述错误。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B表述正确;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故A表述正确;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表述正确。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3C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