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单选32)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二者之间的债务关系因此消灭。导致这一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是( )。

admin2017-03-24  18

问题 (2006年单选32)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二者之间的债务关系因此消灭。导致这一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是(    )。

选项 A、混同
B、免除
C、抵销
D、解除

答案A

解析 债消灭的原因包括履行、抵销、提存、解除、免除和混同等。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本题表述中,甲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导致甲公司债务被乙公司承受,故乙公司同时为500万元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即债权债务同归于乙公司,系混同导致债消灭。可见,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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