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法律效力就是法律对社会成员的实际的或事实上的约束力。

admin2021-01-18  32

问题 辨析:法律效力就是法律对社会成员的实际的或事实上的约束力。

选项

答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1)法的效力泛指法所具有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的存在不以涉法行为是否发生为转移。 (2)法律对社会成员的实际的或事实上的约束力是指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指法的功能和作用实现的程度和状态,它主要是一个强调实际结果的范畴,所展示的是一种事实;法的效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约束力,其结果有两种可能,即立法目的的实现和未实现。 (3)具体而言,它们的区别在于: ①法的效力指法律规范是有约束力的,它意味着人们应该按照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模式行动;而实效指规范事实上被服从和适用; ②法的效力尽管也涉及对法的内容的保障,但其重点是表明立法者的主观愿望,也是任何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属于“应然”范畴。然而,法的实效表明的就是法的实现的客观结果与状态,属于“实然”范畴。 (4)一般来说,法只要是现行的,它就是有效的。但这些现行有效的法,并不一定都能得到很好的遵守,在很多情况下,许多法是未能充分实现其效力的,许多违法犯罪行为往往逃脱了法的追究。换言之,没有得到有效遵守的法,只是表明它没有获得好的实效,而并不表明它没有效力。法的效力并不只是在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才存在或浮出水面。所以法的实效不等于法律效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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