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

admin2018-06-22  27

问题 (2012年)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同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
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二人的犯罪数额应如何认定?

选项

答案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且为共同犯罪,因为二人共同利用了黄某的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二人要对共同贪污的犯罪数额负责,犯罪数额都是50万元,而不能按照各自最终分得的赃物确定犯罪数额。

解析 身份犯是指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实施的犯罪,无该身份的人不能成为该罪的实行犯。无身份者虽不能构成身份犯的实行犯(正犯),但可以成为身份犯的狭义共犯(教唆犯、帮助犯)。贪污罪是典型的身份犯,对行为主体有身份上的要求。本案中,黄某为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成立贪污罪。李某与黄某之间成立共同犯罪,可以成为贪污罪的共犯。
    共同犯罪人需要对共同犯罪造成的全部结果承担责任,此时,黄某与李某对贪污造成的50万元损失都要承担责任,不需要计算各自的犯罪所得,只需要计算共同犯罪造成的全部损失。因此二人的犯罪数额都是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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