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admin
2019-08-23
29
问题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选项
A、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在11月1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当过了11月1日,甲仍未向乙履行交付义务
B、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在11月1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11月1日,甲向乙交付钢材450吨,剩余50吨经催告后,仍未予交付
C、甲从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图像正常.,但没有声音
D、甲从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发现品质良好,只是画面边角处有一个“坏点”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A中,甲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于11月1目前交付钢材,构成违约,但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并不能由此获得解除权,必须还要尽到催告义务,并经合理期限对方仍不履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乙无权解除合同,故选项A正确。选项B中,因为甲已经交付了大部分的钢材,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乙无权解除合同,故选项B正确。选项C中,因为电视机没有声音,会严重影响电视的正常使用,使甲购买电视机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所以甲具有法定解除权,故选项C正确。选项D中,电视机品质良好,只是有边角处有一“坏点”,属于瑕疵履行,没有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甲无权解除合同,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z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相关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某省为保证今年该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种子质量,防止假、劣小麦种子进入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制定了2009年春种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种子质量检验方案。方案规定: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种子质量检验的组织管理工作;项目县(区)农业委员会负责招标种子
记录即对测量的条件、测量得到的量值和观察得到的技术状态用规范化的表格和要求予以记载或描述,作为客观的质量证据保存下来。质量检验的记录的作用包括()。
企业标准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关于企业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申请与消费资源属于组织活动中的()。
根据《ISO10015质量管理——培训指南》标准,组织实施培训的四个阶段是()。
某企业研发了一种新产品,该产品要投入生产需要一种新的原料,该企业没有此原料供应商的情况,因此其采取直接调查的方法。设计的调查表应全面具体,用数据说话,调查的内容应注意便于()。
通用化设计不适用于()情况。
某学校综合楼竣工后进行检验,在购买测量仪器时,检测方考虑到仪器的经济性,购买了满足预定的要求,既够用,价格又不过高的仪器设备。测量仪器的经济性是指该仪器的成本,它包括基本成本、安装成本和维护成本。基本成本一般是指()。
在ISO9001:2000版在规定,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对设计开发进行_________。
以下属于软件的是_________。
随机试题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之后丙因甲拖欠其15万元货款,强行将该批货物拉走抵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Itisestimatedthatabout10millionpeoplegointocoastalwaterseveryyeartogetacloserlookatwhales.Whentheeco-
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的首选治疗是
(2009年)图示四个悬臂梁中挠曲线是圆弧的为()。
根据《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规定,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评估项目风险时应当以()为核心。
测量的重复性条件包括_______。
(江西2008—36)=()。
在计算机系统中,所谓进程的“动态性”指的是()。
计算机技术应用广泛,以下属于科学计算方面的是()。
【B1】【B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