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admin
2019-08-23
25
问题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选项
A、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在11月1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当过了11月1日,甲仍未向乙履行交付义务
B、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在11月1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11月1日,甲向乙交付钢材450吨,剩余50吨经催告后,仍未予交付
C、甲从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图像正常.,但没有声音
D、甲从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发现品质良好,只是画面边角处有一个“坏点”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A中,甲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于11月1目前交付钢材,构成违约,但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并不能由此获得解除权,必须还要尽到催告义务,并经合理期限对方仍不履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乙无权解除合同,故选项A正确。选项B中,因为甲已经交付了大部分的钢材,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乙无权解除合同,故选项B正确。选项C中,因为电视机没有声音,会严重影响电视的正常使用,使甲购买电视机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所以甲具有法定解除权,故选项C正确。选项D中,电视机品质良好,只是有边角处有一“坏点”,属于瑕疵履行,没有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甲无权解除合同,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z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相关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标准分为()。
控制是管理的主要职能之一。控制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
下列对产品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表的理解正确是()。
产品不合格分级的概念应理解为()。
测量仪器的规定计量特性不受损也不降低,其后仍可在额定操作条件下运行所能承受的极端条件为()。
为使产品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对其在()等多方面的要求做出全面规定,这些规定组成产品相应的质量特性。
2000版ISO9000族标准的特点之一是减少了对形成文件的要求。对此下列各项理解错误的是()。
评价与选择供应商的基本原则有()。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顾客信任,某组织拟按GB/T19001—2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申请认证。公司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时,大家就以下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请你在大家的意见中选出正确的答案。质量手册必
随机试题
患者女性,50岁,反复低热1年,伴四肢大小关节肿痛。WBC8.0×109/L,Hb100g/L,ANA(-),RF(+),经多种抗生素正规治疗无效类风湿因子的主要类型为
一肾病综合征患儿,有胸水,全身水肿较重,阴囊水肿明显,护理该患儿时不应采用的方法是
男孩1岁4个月,咳喘40天,高热4天。患儿40前突然呛咳,呈阵发性,咳嗽时呼吸急促,此后3天体温升高到38℃,胸片示“右下肺炎”,先后静点青霉素、妥布霉素,11天后热退,仍咳,胸片右下肺部阴影无明显改变。但精神食欲尚可。4天来又开始高热,咳嗽加重。查体:胸
成年人最少见的继发性肾病综合征的病因是
动物对黄曲霉毒素(AFr)敏感性是()。
渣打银行的“现贷派”、花旗银行的“幸福时贷”属于()贷款。
图2作品是尼德兰画家()的作品。
下列课程属于综合课程的有()
滑铁卢桥地处泰晤士河弯曲处。桥上视野开阔,是游客们喜欢拜访的地方。1899年到1901年之间,旅居伦敦的印象派画家莫奈就以该桥为主题,创作了一系列画作。这些画的视角相似,构图也几乎一模一样,差别只是天气状况和相应的光影色彩变化。一直以来,莫奈作画的精确位置
蜂房的蜜流出来了。吸引了很多苍蝇来吃蜜。因为蜂蜜太香了。它们都舍不得离开。不久这些贪吃的苍蝇都因脚被蜂蜜粘住而飞不走了。请谈谈你对此的看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