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与卢颖于2009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10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经常争吵,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10年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

admin2013-08-14  40

问题 王平与卢颖于2009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10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经常争吵,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10年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如果一审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可否上诉?

选项

答案当事人不能上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一审终审制,不得上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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