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期限经请求可以延长?

admin2017-10-30  29

问题 下列哪些期限经请求可以延长?

选项 A、复审请求补正通知书中指定的补正期限
B、提交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期限
C、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中指定的补正期限
D、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定的答复期限

答案A,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七章第4.1节中规定,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以请求延长期限。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复审请求补正通知书中指定的补正期限”“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定的答复期限”属于指定期限,可以延长。“提交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期限”是《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法定期限;“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中指定的补正期限”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指定期限,二者均不能延长。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wH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