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1-10-07  47

问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答案B

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5条、第14条、第20条。申请人不能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只有在一个地方的执行不完全时,才可以向另一个法院申请。但在向澳门法院或内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个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请求方法院不能对判决所确认的所有请求予以认可和执行时,可以认可和执行其中的部分请求。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本安排有规定的以外,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定。故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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