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admin2020-01-24  39

问题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选项 A、近亲属或者组织
B、个人或者组织
C、近亲属或者其他朋友
D、个人或者单位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故正确答案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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