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请分析: 该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请分析: 该
admin
2019-07-10
20
问题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请分析:
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什么?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选项
答案
属地原则。属地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该原则解决的是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问题。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r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去外地参与传销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监督机关得知后多次通知其即刻返回,但甲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返回,情节严重。对甲应当()(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4题)
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2009年基础课简答第27题)
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两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2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提存的有()(2013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8题)
甲被依法宣告失踪,乙为甲的财产代管人。下列选项中,由乙从甲的财产中支付的有()(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6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6题)
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品牌汽车待售。每辆价格1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7日。广告发布的第5天,乙公司派人带上支票前往甲公司购车,但车已全部售完,未能成交。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下列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2010法学基础课
冯某将其所有的大卡车送至通达汽车修理厂修理。因冯某未依约定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依法将该车留置,但未与冯某约定留置汽车后支付修理费的期间。根据物权法规定,修理厂在实现其留置权前应当给冯某支付修理费的期间为()(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8题)
(2012年真题)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3年真题)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肾血液循环特点的描述,错误的是
急性溶血性贫血时多见的是慢性溶血性贫血时多见的是
血糖是指血液中的
诊断早期糖尿病肾病较有意义的检查是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下列项目中,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是()。
目前我国剪力墙和简体体系的高层建筑施工用得最多的一种模板是(),已形成一种工业化建筑体系。
2013年10月15日,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受理了A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1)根据A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分两期缴纳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于2011年2月1日公司设立时缴纳,第二期出资于20141年2月28日前缴
对于经常出差的人员来说,使用平板电脑能够给他们带来方便,平板电脑是易操作的办公设备,可以视为一个好的设备。但是平板电脑更新换代太过频繁,会加入许多新的软件,所以,它可能并不能被视为一个好的设备。以上推断基于的假设是()。
VBA中,将字符代码转换为对应字母的函数是
在标准ASCII码表中,已知英文字母D的ASCII码是01000100,英文字母A的ASCII码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