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此书。分析本案
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此书。分析本案
admin
2011-12-22
31
问题
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此书。分析本案,下列关于本案中有关认定处理及提起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包某与张某的合同已经订立
B、王某取得该书属于善意取得
C、张某可以起诉程某侵权
D、包某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E、张某可以根据《合同法》针对王某购书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
答案
B,D
解析
张某向包某发出表示信函属于要约,包某同意属于承诺。双方并未签订合同,A项错误。王某不知道该书不属于程某,与程某进行交易,属于善意第三人,B项正确。张某只能要求程某赔偿其损失,双方不属于侵权行为,C错误。
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当事人并与其订立合同交易的,合同有效,给其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D正确。E项不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m9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宏远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宏远公司申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1)2017年,宏远公司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300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零;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24000万元,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为20
长江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6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7年1月10日编制完成,批准对外报出日为2017年4月2
下列有关建造合同的确认与计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金陵公司只生产和销售甲产品(单位:件),2015年度甲产品单位变动成本(包括营业税金)为51元,边际贡献率为40%,固定成本总额为1026152元,全年实现净利润为402000元。2015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500000元,敏感资产总额为3
2013年1月,B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13年1月1日,B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15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
公司制企业可能存在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方式有()。
信用标准由企业根据销售政策来制定,国外通常采用“SC”系统来评价,其中有()。
甲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发行4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的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400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4.72%。该公司发行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10%。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1000件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1月20日发出材料,计划成本6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一3%。2月20日,支付加工费12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6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菌血症B.毒血症C.败血症D.脓毒败血症E.病毒血症病原菌在机体局部繁殖,不侵入血流,只是其毒素人血,引起的中毒症状,称为()
背景装饰公司承接了综合楼食堂装饰工程,食堂隔墙为砌筑结构,砌筑时按要求在2.1m(门洞上口)增加了一道圈梁,顶部和梁或板交接处采用红砖斜砌,防火门框安装时先用射钉固定,再用砂浆封堵。装饰内容有墙面干挂烧毛石材、矿棉板吊顶、金属吊顶、厨房墙地砖。食堂层高5
水玻璃二氧化碳硬化砂混制时间要尽量短,整个混制时间应控制在3~5min内。()
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一文中对中日双方存在互相矛盾的四个特点的分析。
风湿性心内膜炎时,心内膜的疣状血栓属于
A.负压吸宫术B.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必要时行钳刮术C.钳刮术D.水囊引产术E.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引产患者女性,32岁,G3P2,两次剖宫产史分别于6年前和3年前,此次停经17周,B型超声提示中期妊娠,既往体健,终止妊娠采用
填隙碎石施工工艺流程顺序正确的是()。
在一个圆形跑道上,甲从A点、乙从B点同时出发相向而行,8分钟后两人相遇,再过6分钟甲到B点,又过10分钟两人再次相遇,则甲环行一周需要多长时间?
在Word的编辑状态,若选择了表格中的一行,执行了表格菜单中的“删除列”命令,则(1);若要对当前正在编辑的文件加“打开权限密码”,则应该选择(2),然后按相关提示操作即可。
Researchersproducedevidencetosupportwhatmostofusalreadyknew--thatacupofteaistheanswertoanycrisis.Dr.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