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

admin2022-02-16  50

问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

选项 A、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B、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C、责令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D、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B,D,E

解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故选项C错误;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建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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