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型保健技术,为将该技术转化为产品,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技术合同。合同约定: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由乙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工作全部由甲公司负责。为使开发顺利进行,乙企业决定投资兴建一座新技术试验楼。经过必要的程序,乙
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型保健技术,为将该技术转化为产品,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技术合同。合同约定: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由乙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工作全部由甲公司负责。为使开发顺利进行,乙企业决定投资兴建一座新技术试验楼。经过必要的程序,乙
admin
2013-05-04
21
问题
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型保健技术,为将该技术转化为产品,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技术合同。合同约定: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由乙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工作全部由甲公司负责。为使开发顺利进行,乙企业决定投资兴建一座新技术试验楼。经过必要的程序,乙企业与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乙企业供应,辅助材料由丙公司提供;前期基础工程先由丙公司垫资施工,基础工程完成后,甲公司按施工进度向丙公司支付工程款。合同未约定垫资利息。为保证施工进度,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用丁公司的大型吊车1台。合同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丁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为保证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乙企业与戊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戊公司应在施工所在地交付所运材料,戊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运输费用每年结算一次,乙企业以所建的新技术试验楼为运输费设立抵押担保,担保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新技术试验楼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
(1) 甲公司利用乙企业的物质条件对新型保健技术进一步完善,由此产生一项发明,甲公司准备就此项发明申请专利。乙企业得知后,要求与甲公司共享专利权,被甲公司拒绝。
(2) 丙公司在基础工程完成后,向乙企业提出返还垫资,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垫资的利息。乙企业答应返还垫资,但拒绝支付利息。
(3) 丁公司为筹措资金,将租给丙公司的吊车转让给了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向丙公司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吊车。
(4) 乙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虽经多次催告,无力支付丙公司的到期工程款和戊公司的到期运输费,其中欠丙公司的工程款1200万元;欠戊公司的运输费600万元。丙公司和戊公司都要求以新技术试验楼的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要求] 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企业与丙公司约定前期基础工程由丙公司垫资施工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垫资施工不违法。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g8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存货管理的经济订货量基本模型建立的假设条件有()。
下列关于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方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在实体流量法下,从投资企业的立场看,企业取得借款应视为现金流人,而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则应视为现金流出。()
下列有关标准成本责任中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证券市场线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存货经济订货批量的基本模型,经济进货批量是()。
甲投资人同时买入一支股票的1份看涨期权和1份看跌期权,执行价格均为50元,到期日相同,看涨期权的价格为5元,看跌期权的价格为4元。如果不考虑期权费的时间价值,下列情形中能够给甲投资人带来净收益的有()。
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通过( )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内企业甲由外国投资者乙收购51%的股权于1999年10月8[t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乙于2000年1月15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50%的款项,于2000年3月20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20%的款项,于2000年10月5日支付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随机试题
下列现金流量图中,符合年金概念的是()。
应用磺胺嘧啶(SD)时,同服碳酸氢钠的目的是避免损伤________。
大肠液亏证的主症是
直肠癌患者出现血尿及膀胱刺激症状.检查后认为是癌肿转移,这种转移属于
当经济利润为零时,厂商可获得正常利润。()
埋地燃气管道,必须回填土至管顶()以上后才可进行气密性试验。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现采用四级流水线结构分别完成一条指令的取指、指令译码和取数、运算以及送回运算结果四个基本操作,每步操作时间依次为60ns,100ns,50ns和70ns。该流水线的操作周期应为(4)ns。若有一小段程序需要用20条基本指令完成(这些指令完全适合于流水线上执
Thefirstparagraphdescribesindetail___________.TheauthorbelievesthattheuseofassertivelanguagebyyoungJapanesew
A、ColdandwetB、FairlypleasantC、SurprisinglyhotD、Ofgreatvariety.D细节题。ofgreatvariety是awiderange的同义表达,故D正确。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