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的司法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的司法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admin
2017-03-20
35
问题
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的司法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选项
答案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作为依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断作为依据。以事实为根据的“事实”包括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为了贯彻实行该原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统一适用,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要保证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实行该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该原则,要坚决反对封建特权思想;司法工作者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该原则意味着司法权具有专属性和独立性,该原则还要求行使职权必须具有合法性。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实行该原则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和维护社会主义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4)司法责任原则。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司法责任原则是根据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法治原则而提出的权力约束机制。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接受人民权力的委托,行使国家的司法权,有着重大的权力。按照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严惩。只有将司法权力与司法责任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增强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司法的威信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5)司法公正原则。①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②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其中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和制裁;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独立性、有效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以及裁判结果的公正性,都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体现。③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司法的本质要求和终极价值准则。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永恒主题,也是民众对司法的期望。当今中国正在进行司法改革,它包括制度、程序和体制改革以及建立现代司法制度,其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司法公正,并通过司法公正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er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要及时发现并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反映,要求严肃查处。()
行政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具有下列()职权。
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有()。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要协同有关方面惩治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违法犯罪者,使他们认罪伏法,弃旧图新,重新做人。()
公安机关的日常制度主要包括()。
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权限意识,着力提高刑事司法能力。()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警察的职能是由()分别掌管的。
公务员在担任某特殊的职务涉及回避制度规定的四种亲属关系时,必须回避。这种回避叫()。
随机试题
()是婴幼儿发展的个别特点。
关于生理止血机制的描述,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不用煨法炮制的药物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外资工程,报价中现场管理费率为10%,企业管理费率为8%,利润率为5%;A、B两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分别为80元/m2和460元/m3。该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1年,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前1个月支付,基础工程(工期为3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的规定如下:每一生产厂家,每( )万吨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
“一桌子苹果,别人通常挑一两个,挑三四个。毕加索最可气,每个都咬上一口,每个苹果上都有他的牙印儿。”一位中国画家如此评价毕加索。毕加索一生搞过素描、油画、雕塑、版画,担任过舞台设计,还写过小说、剧本和无标点散文诗。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推论()。
便利店工作人员比较少,很少有闲人站着等顾客,需要用自动门的提示音来提醒员工有顾客进门,_______。再有因为便利店冷气开得比较足,自动门常常关闭,可以保证冷气不会散失。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句是()。
使用turtle库的turtle.fd()函数和turtle.seth()函数绘制一个边长为100像素的正八边形,在考生文件夹下给出了程序框架文件“PY201.py”,在横线处补充代码,不得修改其他代码。效果如下所示。试题程序:#请在
下列语句中错误的是()。
TheinstallmentsofnewtrafficsignalsonDevonshireStreethasbeenonly______successfulinloweringtrafficconges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