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法律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法律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admin
2013-09-09
42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法律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本条规定制度的构成要件。
(3)本条规定制度的法律效力。
选项
答案
(1)该条文规定的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2)债权转让需具备下列条件: 1)存在有效的债权; 2)让与人即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3)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3)债权转让的效力表现在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包括主债权及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一并由出让人转移给受让人,但保证债权有允许的例外。对外效力包括债务人应向新债权人即受让人履行债务,并得向其行使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以及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销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e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的调整范围和我国宪法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权限。
(2016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国务院的表述,正确的有()。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规定要从内容上区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诉讼法典是()。
《中华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刑种有()。
关于我国古代刑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4年真题)材料一:《汉书·宣帝纪》:“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材料二:《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公室告何也?非公室告何也?贼杀伤、盗他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请简释上述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2014年真题)2003年5月,某省甲种子公司与乙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因玉米种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甲公司不愿按原合同价履约。2004年初,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
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哪些?
随机试题
以下描述中不属于ASP.NET的特色与优势的是()。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最鲜明的特征是()
治疗寒湿痢选用治疗噤口痢实证选用
A.硫普罗宁B.多烯磷脂酰胆碱C.复方甘草甜素D.腺苷蛋氨酸E.门冬氨酸钾镁是细胞膜的重要成分,能促进肝细胞再生,是目前最为肯定的肝脏疾病辅助用药,属于必需磷脂类保肝药的是()。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某医院配置的医院制剂可采用的服务方式是
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品种,应当经()批准。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元丰变法前,宋朝为了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
求不定积分
[A]Withhybridworking—partofaworkingweekintheoffice,partfromhome—nowseenasapost-pandemicpossiblenorm,SamKe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