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效率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效率原则?
admin
2013-04-25
20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效率原则?
选项
A、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B、吴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
C、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分担要具有合理性,因此被告承担70%,过错较小的原告承担30%
D、邓法官为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答案
1,2,4,8
解析
司法效率的主要要求包括:(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所以,结合题目,选项A是不告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要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这是效率原则的要求;选项B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的重复和再审。选项C是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的具体表现,具体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这既体现了诉讼费用在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同时也能够促使当事人更加慎重地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从而防止一些不必要通过法院解决的纠纷任意进入法院而给其增加无谓的负担。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d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是精神病人,一天突然持刀追杀乙,将某乙逼到一间旧房子里,某乙无处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某甲,致使某甲的眼睛受伤。某乙的行为属于()。
某自诉案件甲告乙犯有轻伤害罪,在诉讼过程中,乙又告甲犯有侮辱罪,法院一并审理。那么关于甲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未经烟草专卖许可,擅自购进明知是假冒的“中华”牌香烟100箱进行批发和零售,在被查获时已销售出80箱,收款120万。经检验该批香烟属于不合格产品。甲的行为()。
下列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李小虎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王帅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依据《刑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没收财产刑?
法院作出的下列刑罚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某公司经理余某指示会计吴某以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少开营业税发票的方法将当年的账面的所得额减少,以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吴某怕担责任,予以拒绝,余某于是将吴某开除,致使吴某精神失常。对余某应定罪()。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享有的权利有()
简支梁AC的A、C截面为铰支端。已知的弯矩图如图所示,其中AB段为斜直线,BC段为抛物线。以下关于梁上载荷的正确判断是:
岩溶地区的桩基一般宜采用()类型的桩。
凡未经海关许可,并未缴纳应纳税款,擅自将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的行为均属于走私行为。
阅读下列素材,回答相关问题。早在西汉时期,我国劳动人民就已经发现铁能将铜从某些含铜化合物的溶液中置换出来。在宋朝,利用这个反应冶铜的生产已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即把铁片放入硫酸铜溶液中,以置换出单质铜。这种方法是现代湿法冶金的先驱。问题:请结合材料及化
某教研室组织教师学习《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教师围绕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的评价”深入探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著作与作者对应不正确的是:
①这一发现有助于找到治疗早老性痴呆症的新方法②九分之七的研究对象显示这一基因的某些变种与致病具有相关性,且显现在多个族群中,如非裔美国人、加勒比西班牙人、北欧人和以色列阿拉伯人③研究人员分析了来自不同族群的6000多人的D.A,并通过两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其轻罪虽发,因首重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其知人欲告及亡叛而自首者,减罪二等坐之;即亡叛者,虽不自首,能还归本所者,亦
Itisnotforbiddentodreamofbuildingabetterworld,whichisbyandlargewhatthesocialsciencestrytohelpustodo.H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