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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6-05-05
29
问题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正
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答案
B,D
解析
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为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本题中,原告和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为了证明自己负有举证责任的事实,因此都是本证,A项错误,B项正确。直接证据是指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本题中,无论是借据还是收据,均可以分别单独证明被告借过款和被告已还款的主要事实,因此都是直接证据,C项错误,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D。本证和反证的基本区分标准是举证人是否负担证据所指向事实的证明责任,是则为本证,不是则为反证。本证和反证的区分与举证人是原告还是被告毫无关系,反证也不是对本证的反驳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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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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