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燃油锅炉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投标人A投标的锅炉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使用环境、参数、热效率等基本一致,但其价格过高,为此,招标人代表建议评标委员会进行了以下两项澄清,要求投标人A做进一步说明: (1)如果中标,在现

admin2012-09-01  28

问题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燃油锅炉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投标人A投标的锅炉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使用环境、参数、热效率等基本一致,但其价格过高,为此,招标人代表建议评标委员会进行了以下两项澄清,要求投标人A做进一步说明:
    (1)如果中标,在现有的报价基础上可否再下浮l%一3%;
(2)如果中标,针对锅炉中的一些关键部件,如喷油嘴,可否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范围之外免费提供一套。
    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A及时进行了回复,承诺如果中标,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下调2%,但没有承诺免费提供喷油嘴,因为其价格太贵。但承诺可以优惠20%提供一套供货范围之外的喷油嘴。招标人对投标人A的回复较满意,于是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投标人A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过程中,《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内容是否有限制?

选项

答案《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内容有很明确的限制。《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特别是不能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或变相修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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