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合议庭的组成及其工作原则。

admin2019-06-21  35

问题 试述合议庭的组成及其工作原则。

选项

答案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合议庭的组成及其工作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以便评议表决时容易形成决议,避免出现因票数相等而拖延诉讼的现象。(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包括经院长提出、审判委员会通过的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的助理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3)合议庭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应当自己担任审判长。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可以担任审判长。(4)合议庭进行评议时,参加合议庭的每个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如果意见发生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写入笔录;评议笔录应由合议庭全体成员签名。(5)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同审判员享有同等的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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