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银行履行到期债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银行履行到期债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2-28
36
问题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银行履行到期债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银行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动产浮动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C项表述正确,A、B项表述错误。《物权法》第189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据此,由于丙是以合理价格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乙银行无权对现在已经归丙所有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故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W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民法上的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该刑罚处理方式属于
甲、乙、丙组建一普通合伙企业,现甲因有事急需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乙和丁均以份额估值总价的相同价格购买,丙则表示按照份额总价的一半购买。则甲应当将该份额卖给()。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______。
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A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对甲应当()。(2011年单选1)
(2013年真题)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随机试题
A—currentassetsJ—fixedassetsB—cashinbankK—machineryequipmentC—creditcard
复式滤波电路输出的电压波形比一般滤波电路输出的电压波形平直。()
背景资料:某公路桥梁工程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桥,箱梁混凝土标号为C40。结构形式为:4×10+3×24+5×10m。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施工。该工程合同工期为22个月,双代号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某施工单位承接了该项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采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包括()。
下列哪一项属于《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界定的美术课程的性质?()
【2014年山东潍坊.单选】()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下列选项不是洛克的道德教育的方法的是
利用货币的职能分析微信、支付宝快速发展普及的理由。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组成CPU的主要部件是控制器和_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