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2004年)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2004年)
admin
2022-03-21
43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2004年)
选项
A、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B、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C、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D、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答案
C,D
解析
(1)选项A:如果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就第三人的抵押物的确可以行使抵押权,但别除权判断的是破产企业中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是否需要优先清偿债权人,因抵押物属于第三人,不构成别除权;(2)选项B: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不涉及保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T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2009年3月1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公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其部分要点如下:(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
(2016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
(2016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
(2012年)2007年10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天翼资本”拟对恒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信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天翼资本调查发现,恒信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自然人股东甲、乙和法人股东A公司分别认缴的出资比例为15%、15%和70%
(2014年)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
(2014年)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2008年)
2018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和解协议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为一般保证人,人民法院受理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在JavaEE中,下列代码能够正确获得名称dsname的数据源,并获取Connection的对象是()。
A、肺泡周围的毛细血管网B、左心房C、左心室D、右心房E、右心室大循环起于()
为保证药效,血药浓度应达到病原菌最低抑菌浓度的
灭除头虱最有效的药物是()。
不适合用作牙周病影像学检查方法的是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当人们活动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时候,他们就实现了自己的收入或利润最大化,这就是()。
社区工作在准备阶段要做的重点工作有()。
帝国主义的基本特征是()。
Thesuccessstoryoftopinvestorsandexecutivesisastapleofbusinessbooksandmagazines.【C1】______researchsuggestswesh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