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21-01-22  38

问题 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对于鉴定所形成的结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鉴定
B、鉴定人在鉴定意见上的签名或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C、民事诉讼中,基于意愿自治原则,鉴定只能由当事人申请
D、刑事诉讼中,鉴定人是否有必要出庭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C

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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