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市甲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张三与丁公司关景房屋所有权的纠纷,判决房屋归张三所有。判决生效后,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再审后,改判房屋归丁公司所有。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2015-09-16  32

问题 乙市甲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张三与丁公司关景房屋所有权的纠纷,判决房屋归张三所有。判决生效后,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再审后,改判房屋归丁公司所有。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张三可以向甲县基层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乙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但均应在判决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
B、张三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作出裁定
C、张三向乙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的,只能由乙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D、张三以再审中丁公司提交的证据是伪造的为由,认为再审判决错误,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其发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双方是公民或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才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本案中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公司,只能向乙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而且申请再审的期间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而不是自送达之日起算。故A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故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中当事人不能向基层法院申请再审。不符合可以由基层法院审理的例外情形,因而只能由乙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故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可见,当事人可以申请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或抗诉。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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