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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检察院起诉甲、乙、丙、丁共同实施抢劫。在审查起诉阶段,4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中,甲的供述多次反复,乙认为对自己的量刑建议过重,丙对自己的罪名提出了异议,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丁本人认罪认罚。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县检察院起诉甲、乙、丙、丁共同实施抢劫。在审查起诉阶段,4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中,甲的供述多次反复,乙认为对自己的量刑建议过重,丙对自己的罪名提出了异议,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丁本人认罪认罚。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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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某县检察院起诉甲、乙、丙、丁共同实施抢劫。在审查起诉阶段,4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中,甲的供述多次反复,乙认为对自己的量刑建议过重,丙对自己的罪名提出了异议,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丁本人认罪认罚。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县法院可以不采纳检察院对甲的量刑建议
B、县检察院可以调整对乙的量刑建议
C、县法院可以在判决时不采纳起诉的罪名
D、县法院可以采纳检察院对丁的量刑建议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①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②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③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④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⑤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甲在庭审中供述多次反复,表明其认罪认罚并非真实、自愿,因此法院可以不采纳之前检察院根据认罪认罚提出的量刑建议。A选项说法正确。
乙对自己的量刑提出了异议,检察院可以调整其量刑建议。B选项说法正确。
丙对自己的罪名提出了异议,如果法院审理后认定的罪名与起诉的罪名不一致的,法院可以不采纳指控的罪名。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有一定的迷惑性。丁本人始终认罪认罚,虽然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不影响对于丁认罪认罚的认定。如果法院认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的,可以依据之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丁进行判决。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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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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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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