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4题)
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4题)
admin
2014-12-09
18
问题
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4题)
选项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答案
A
解析
①《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3万元是甲、乙合伙经营负担的债务,甲、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②《合同法》第91条:“有些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这是关于合同债务消灭原因的规定。清偿是合同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所谓清偿,指合同债务人全面而适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甲按照约定向丙还款时,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丙的行为构成受领迟延,甲、乙有权对丙主张受领迟延的违约责任。但是,甲、乙对丙所负的偿还3万元借款的债务毕竟未得到清偿,甲、乙仍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③丙受领迟延是3万元钱款被抢夺的必要条件,但不具有相当性。丙的受领迟延与钱款被抢夺的后果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此外,丙对钱款被抢夺的损害后果也没有过错。因此,丙无须对钱款被抢夺承担侵权责任。丙的受领迟延与该损害亦无因果关系(超出了丙的预见范围),丙亦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O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村民古奇向海德借款人民币4万元,古奇出具的借条上写明8个月后归还,双方并且口头商定不支付利息。借款12个月后古奇欲归还所借款项。双方对归还4万元本金没有异议,但对是否要偿付利息双方发生争议,对于这一问题,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份额,丙有20%分额,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转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应由()。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乙、丙合作创作一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交某音乐期刊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公民赵某、陈某二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结婚,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却不予以登记,下列哪些情形可能使得二人不能登记?
王洪诉养子王英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并令王英限期搬出王洪的住房。王英逾期不搬,王洪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下列民事行为中,哪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行为?()
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随机试题
循行于肩部及肩胛部的经脉有
________是主攻某个特殊的细分市场或某一种特殊的产品。
下列行为中,依法构成强奸罪的有?
合资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予以保证。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直接费由()组成。
普通发票可由()使用。
某教师在准备“先天性行为与学习行为”这节课时,设计的部分教学内容如下所示。先天性行为与学习行为一、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①举例说明动物的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的区别。②阐明动物的行为对动物生存的意义。
与同伴发生冲突时,能在他人的帮助下和平解决,该社会领域的年龄班是()。
AOngoingResearchBExtensionofUseCRobotHeroesDGreaterReliabilityEFailingDemandFHiddenDangerAtoom
Whenthemanaskedffhecouldpaybycheck,theassistant______.Thepolicewerepolite,too,becaus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