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

admin2017-04-04  28

问题 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
    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
    2012年4月,甲与张某签订借款意向书.约定甲以铺面房再作抵押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拒绝提供借款。
    2012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请求权。
    问题:
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但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其法律含义是什么?乙可否以甲不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为理由.拒绝向丙付款?为什么?

选项

答案(1)甲在丙处消费的付款义务,由乙承担。这是就将来可确定的债务,甲与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而且是经债权人同意的免责的债务承担,即免责地由乙承担,丙不得向甲主张权利。(2)乙不可以甲不付款为理由拒绝向丙支付价款。因为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的债的关系是独立的,而且债务承担具有无因性。

解析 ①免责的债务承担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发生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果。第二种,第三人直接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由第三人承担。②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法律效果是:对于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③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免责的债务承担具有无因性。只要债务承担合同有效,债务承担人承担债务的原因无效、不成立、被撤销的,不能作为承担人的抗辩事由,不得对债权人主张。④具体到本问而言,对于甲因买卖合同而对丙负担的付款债务,买卖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乙与债权人丙约定,由乙免责地为债务人甲承担。因此,对于由乙承担的买卖合同债务而言,甲不再是丙的债务人,丙无权请求甲支付相应的款项,而只能请求债务承担人乙支付相应的款项。⑤同时,债务承担具有无因性。“甲将于下月15日之前向乙还本付息”这一事实是乙愿意为甲免责承担买卖合同债务的原因。所谓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是指,只要乙、丙间债务承担的协议有效,即使乙承担债务的原因不成立、无效、被撤销,也不影响债务承担的效力。因此,如果甲不按照与乙的约定于下月15之前向乙还本付息,乙不能拒绝向丙履行所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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