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各以40%、60%的份额共有一问房屋,该房屋现出租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2-24  30

问题 甲、乙各以40%、60%的份额共有一问房屋,该房屋现出租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甲可以以整间房屋为自己的债务设定抵押,无须经过乙的同意
C、如果丙不支付租金,则甲和乙必须共同行使追索租金的权利
D、如果在租赁期间因为丙的不当行为造成房屋毁损,甲乙对丙享有连带的债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制度和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乙作为按份共有人、丙作为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A错误。按份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所以选项B错误。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共有人可单独或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F9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