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6年收入情况如下: (1)5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收入3800元,不含增值税。当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admin2018-06-25  29

问题 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6年收入情况如下:
(1)5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收入3800元,不含增值税。当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35000元。
(3)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收入18000元(其持股期限为3个月,当月转让所持有的B上市公司股票)。
(4)4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权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并取得完税凭证。
(5)5月在业余时间为一家民营企业开发了一项技术,取得收入40000元。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捐赠20000元,同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向某地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000元,均取得了相关捐赠证明。
(6)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机构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1200元。6月份为培训机构授课4次。
(7)7月转让上海证券交易所C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所得15320.60元,同月转让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18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8)12月取得当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6000元,王某当月的工资为45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4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20
B、200
C、300
D、220

答案A

解析 在甲国演讲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920(元),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920一1800=12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权转让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20%)×20%=9600(元),由于在国外已经缴纳税款12000元,所以不需要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王某4月份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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