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设备系A企业拟单独对外转让一台于1997年4月10日从国外进口的大型设备。评估人员通过查询设备进口合同及有关账簿了解引,该设备进口时的CIF(到岸价)为22万美元,当年A企业为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免税企业。银行手续费及代理费等约占设备GIF的10%,国内

admin2017-07-23  53

问题 被评估设备系A企业拟单独对外转让一台于1997年4月10日从国外进口的大型设备。评估人员通过查询设备进口合同及有关账簿了解引,该设备进口时的CIF(到岸价)为22万美元,当年A企业为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免税企业。银行手续费及代理费等约占设备GIF的10%,国内运杂费约占设备CIF的5%,安装调试费约占设备CIF的20%,当时的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为8.3:1。评估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以下资料:
    (1)被评估设备的现时FOB(离岸价)为18万美元,境外运杂费及保险费为设备FOB的6%,现行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银行手续费及代理费为设备CIF的10%,同内运杂费约占设备CIF的5%,安装调试费约占设备CIF的20%,现行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仍为8.3:1。
    (2)被评估设备从1997年4月开始投入使用,在不停产的情况下,于1 999年4月对该设备做了一定的技术改造,投资15万元人民币给设备增添了一个深加T配套装置。该设备使用到2001年4月时,由于操作上的原因造成该设备传动齿轮严重受损,导致设备停产至评估基准日。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测认定该设备更换传动齿轮后仍能继续使用10年,损坏的传动齿轮的价值约占设备重置成本的2%,传动齿轮的现行购买价格为5万元人民币,调换费用约2万元人民币。
    (3)从1997年4月到2002年4月国内设备类价格没有明显变化,设备生产国设备类价格指数有所下降但具体情况无法查询。
    (4)假设潜在买主只限于设备所在地投资者。
    (5)评估基准日A企业为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正常纳税企业。
    评估要求:
    (1)基本要求
    试评估该设备于2002年4月10日(评估基准日)的变现价值。
    (2)计算过程要求:
    计算过程中的小数点后保留3位,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评估结论说明要求:
    ①需说明评估结论是否有约束条件。
    ②需说明应提醒评估报告阅读及使用人在理解和使用评估结果时应注意的问题。

选项

答案(1)被评估设备现时(重置成本)取得价值 设备CIF(到岸价)=18×(1+6%)=19.08(万美元) 应纳关税=19.08×20%=3.816(万美元) 应纳增值税=(19.08+3.816)×17%=3.892(万美元) 银行及代理手续费=19.08×10%=1.908(万美元) 国内运杂费=19.08×5%=0.954(万美元) 被评估设备现时(重置成本)取得价值 =19.08+3.816+3.892+1.908+0.954 =29.65(万美元) 或 =29.65×8.3×10 000 =2 460 950(元人民币) (2)被评估设备实体性贬值额(有形损耗) 设备的账面价值=22×(1+10%+5%+20%)=29.7(万美元) 或 =29.7×8.3×10 000=2 465 100(元人民币) 设备加权投资复原重置成本: ①2 465 100×5=12 325 500(元人民币) ②150 000×3=450 000(元人民币) ③12 325 500+450 000=12 775 500(元人民币) 设备加权投资年限=12 775 500÷2 615 100=4.89(年) 不可修复部分有形损耗率=4.89/(4.89+10)×100%=32.84% 设备有形损耗额: ①设备不可修复部分复原重置成本=2 460 950×(1—2%)=2 41173l(元人民币) ②不可修复部分有形损耗额=2 411731×32.84%=792 012.46(元人民币) ③被评估设备有形损耗额=792 012.46+70000=862 012.46(元人民币) (3)设备评估值 设备评估值=2 460 950—862 012.46=1 598 937.54(元人民币) (4)评估结论说明 因本次评估的是设备的变现值,本评估值中未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费; 本评估值中未扣减设备拆卸及变现过程中的费用; 本评估值中未考虑变现过程中的税金。 注:如果所有计算式正确,允许最终评估结果有一定误差,不超过小数点前2位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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