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某市将A区规划为商业开发区,某公司获得该市规划局批准开发该商业区,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前期建设;2004年3月,该市政府基于优化城市布局的考虑,又决定将A区调整为住宅区,但并没有给予该公司补偿。该公司不服,请问: 该公司享有的救济途径包括:

admin2016-01-15  31

问题 2003年1月,某市将A区规划为商业开发区,某公司获得该市规划局批准开发该商业区,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前期建设;2004年3月,该市政府基于优化城市布局的考虑,又决定将A区调整为住宅区,但并没有给予该公司补偿。该公司不服,请问:
该公司享有的救济途径包括:(     )

选项 A、行使许可人的陈述、申辩权
B、申请行政复议
C、提起行政诉讼
D、要求行政补偿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3项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行政许可申请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据此,ABCD都正确。注意A项中的“陈述、申辩权”虽然是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行使的,但从性质上,也是一种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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