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欲抢劫着便衣的警察乙的财物,将乙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迫不得已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开了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本案中,对乙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甲欲抢劫着便衣的警察乙的财物,将乙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迫不得已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开了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本案中,对乙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5-30
23
问题
甲欲抢劫着便衣的警察乙的财物,将乙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迫不得已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开了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本案中,对乙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与正当防卫行为无关
答案
A,C,D
解析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成立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实施防卫行为,未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按照举重以明轻的原则,自然也成立正当防卫。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A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述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判断错误的有:
张某通过司法考试后,在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接受赵某的委托以律师名义从事民事代理业务,并收取代理费1万元,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杨某在s市某电器经营市场因涉嫌携带凶器抢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侦查阶段,杨某聘请当地著名律师谢某为其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律师谢某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行为中,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
乙在甲的多次劝诱下进行卖淫活动,甲又积极为其安排场所,拉拢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妇女丙介绍给甲,甲得知丙愿意从事卖淫的消息后,先后三次容留、介绍丙卖淫。此后,丙表示不干了,但甲威胁说如果丙不继续干,就去司法机关告发其以前的卖淫行为,丙由于惧怕只好继续接受甲
乌日,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乌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侦查过程中,乌日以自己不会说汉语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辩护,同时也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随机试题
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源式发展模式具有的基本特点包括()
16岁少女,B超发现右下腹部有一肿物入院。肛查肿物手拳大,实质性。腹部无移动性浊音。本例最可能是卵巢肿瘤中的
关于心脏复苏。以下哪项是正确的
(2012年)标定NaOH溶液浓度时所用的邻苯二甲酸氢钾中含有少量的邻苯二甲酸,将使标出的NaOH浓度较实际浓度()。
—Volunteeringisbecoming______popularinChina.—Yeah,peoplearenowawarethathelpingothersishelpingthemselves.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问题。诺言魏滨海刚刚进入5月.天就这么热。课间休息,一个女生奔进教室,挺
《文化新报》的记者小白周四去采访两位学者,陈教授和王研究员。次日其同事小李问小白:“昨天你采访到那两位学者了吗?”小白说:“不,没那么顺利。”小李说:“那么你一个都没采访到?”小白说:“也不是。”
Apetitionneedstobesigned.ThePrimeMinisterreadspetitionseveryday.
(1)Underthe1996constitution,all11ofSouthAfrica’sofficiallanguages"mustenjoyequalityofesteemandbetreatedequit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