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遗失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遗失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8-08
35
问题
下列关于遗失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拾得遗失物的行为系法律行为
B、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C、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D、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答案
B,C,D
解析
拾得遗失物的行为系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故A项表述错误。《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据此,B项表述正确。《物权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C项表述正确。《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据此,D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9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共有的猎犬将他人咬伤,三人对猎犬所有的内部份额为每人1/3,甲向受害人支付了全部赔偿金之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确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以()为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占有改定交付方式,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为()。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因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客体既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是()。
下列情形中属于承诺的是()。
张某与同学周某深夜在宿舍喝酒。周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张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周某要张某送其回家,张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词拒绝。周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简述在共同犯罪中,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具备的条件。
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随机试题
商业银行获得贴现借款的利率过高,则意味着
经常位于水中或受潮严重的重要结构物的材料,其软化系数不宜小于()。
A.温肾暖脾,固肠止泻B.涩肠固脱,温补脾肾C.两者都选D.两者都不真人养脏汤的功用
比较全面地论述眼科五轮八廓、运气学说、眼病的病因病机、脏腑主病及全身兼症的一书是:
据测定,精白面粉蛋白质的BV为63,PER为0.60,AAS为0.63。远低于全鸡蛋的BV、PER、AAS。精白面粉蛋白质的PER为0.63,是指()。
患者,女,40岁。白带增多,会阴部、肛周有数个大小不等赘生物45天,自觉痒感,异物感,局部皮肤损伤有渗出液、出血、疼痛。会阴及肛周局部潮红,有淡红色丘疹及米粒至豆大赘生物数个,呈菜花状,有蒂,少数呈鸡冠状肿物。苔黄腻,脉滑或弦数。妇科检查:外阴大阴唇外侧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请选择最适合的一项填入问号处,使之符合整个图形的变化规律。
Pentium(80586)微处理器与486DX相比,它的特点是______。
对于打开的文件其唯一的识别依据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